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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楼市新规:全装修商品房应公示装修内容和标准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360监理网     阅读( 3881 )

西安市住建局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拟出台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新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车位配比等信息应当公示

拟出台的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开展商品房销售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如实公示相关信息。包括企业信息、项目信息、房屋销售信息、不利因素信息、项目不确定因素信息、物业服务信息、相关政策文件、项目信息互联网查询渠道和投诉途径、法律法规或其他主管部门要求公示的信息等九个方面。

项目信息中,除了常规要求的“五证”外,还要公示车位(车库)规划配比、个数、类型、面积、位置、租售方式等,以及项目内设置的综合商业、物业服务用房、社区办公或活动用房、变电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及居民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设备的位置、面积等。

全装修商品房项目,应公示全装修内容、装饰装修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应当标明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及安装标准等),并设置专门区域用于展示主要建筑材料及设施设备。


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屋销售信息应公示购房流程指引、商品房销售方案、商品房销售进度表、房屋户型图、《西安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牌》、《西安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含每套房屋单价、总价等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同时,还要公示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含每套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信息)。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项目设定土地抵押或建筑物抵押的,应公示抵押情况以及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书面意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监管账号。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名称、银行信贷政策、服务内容及信贷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所有驻场销售人员的照片、姓名等。

公示的内容还包含不利因素信息。其中:红线外不利信息主要指红线外对本项目整体或部分楼幢已知可能产生废气、辐射、噪音、烟尘污染等影响的不利因素,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变压器、通讯基站、道路、桥梁、隧道、火车站、汽车站、油气库站、危险品仓库及其他污染、辐射、噪音源或危险场所等。

红线内不利信息主要指红线内对本项目整体或部分楼幢已知可能产生废气、辐射、噪音、烟尘污染等影响的不利因素,包括公共厕所、化粪池、垃圾站、变压器、换热站、配电室、通讯基站、商业用房、物业用房、车库出入口、健身场所以及其他污染、辐射、噪音源等。

同时,还要公示项目不确定因素信息。如教育资源不确定信息主要指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设置样板房的,应在计划售楼现场或预(现)售楼盘内(即实体楼内)建造验收合格的交付样板房。房屋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的装饰装修标准保持一致。交付标准为全装修的,样板房内原则上不得摆放家具、家电等非交付范围的设施设备,确需摆放的应标注尺寸大小,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非交房标准;交付标准为毛坯的,样板房应以毛坯形式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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